关于在杭州地区开展医药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鉴定的通知
来源: 王洁宇  发布时间: 2014年4月24日 14:00   浏览次数:8805次
 
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文件
 
 
                        杭食药发〔2014〕7号              签发人:沈国芳
                                                                                                
 
关于在杭州地区开展医药从业人员
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杭州地区医药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拟与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杭州市振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2014年开展医药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鉴定。免费名额有限,请有医药特有工种技能培训鉴定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享受相关免费政策技能培训鉴定范围
  (一)职业范围及技能等级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等级
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培训时间
鉴定考试时间
1
 
医药商品购销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一期
5月18日
一期
6月21日—22日
一期
6月28日
二期
7月13日
二期
8月16日—17日
二期
8月23日
三期
9月15日
三期
10月18日—19日
三期
10月25日
技师
8月31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2
医药商品储运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一期
5月18日
一期
6月21日—22日
一期
6月28日
二期
7月13日
二期
8月16日—17日
二期
8月23日
三期
9月15日
三期
10月18日—19日
三期
10月25日
技师
8月31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3
医药
商品购销员(医疗器械)
初级
一期
7月13日
一期
8月16日—17日
一期
8月23日
二期
11月20日
二期
12月13日-14日
二期
12月20日
4
医药商品储运员(医疗器械)
初级
7月13日
8月16日—17日
8月23日
5
中药调剂员
技师
8月31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6
药物制剂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10月12日
11月15日—16日
11月22日
技师
8月31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7
中药制剂工
(固体、液体)
初级
中级
10月12日
11月15日—16日
11月22日
8
药物检验工
初级
中级
高级
10月12日
11月15日—16日
注:药物检验工实验时间为11月13-14日
11月22日
(药物检验工鉴定在杭州第一技师
学院)
技师
8月31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9
中药质检工
初级
中级
10月12日
11月15日—16日
注:中药质检工实验时间为11月13-14日
11月22日
(中药质检工鉴定在杭州第一技师
学院)
                           

 

 
(二)对象
    杭州主城区(不含余杭区和萧山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涉药从业人员或打算从事药学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
    1、与杭州主城区范围内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缴纳1个月以上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2、与杭州主城区范围内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缴纳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注:事业单位(医院、街道卫生院等)员工(包括签订派遣协议的临时工)、私人诊所员工、2010年6月后享受过就业再就业补贴的人员(消费券除外)不享受相关政策。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划分说明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中,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划分以个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为主,分别为:农村户籍、城镇户籍、本地户籍、外地户籍4种。
 1、农村户籍:看身份证上的地址,行政村与其它含有村(屯)字在都当农村户籍
 2、城镇户籍:除农村户籍以外的
 3、本地户籍:杭州市区8个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
    4、外地户籍:除本地以外的情况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仅为外地的农村户籍人员。
企业职工:除外地的农村户籍人员,其余都视为企业职工。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参加技能晋级的,需提供原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相应工龄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从事药学工作起止时间、累计年份、单位盖章等);
4、直接报名中、高级需提供工龄证明(证明要求同上);
    5、2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6、网上填写的《浙江省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需盖所在单位劳动部门红印章)。网址:http://exam.hzda.gov.cn/
    7、根据不同人员类别仅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企业职工:需提供杭州市区参保1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局红章为有效)和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考试时需再提交考试当月打印并盖社保局红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1份)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需提供杭州市区参保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局红章为有效)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报考等级为高级的,社保及合同各2份)。(考试时需再提交考试当月打印并盖社保局红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1份)
    关于社保证明材料及合同的提供说明:
1、有关社保证明材料审核的原则,合同、社保都应是杭州市主城区的,企业职工必须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必须累计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并且两类人员的合同上甲方与缴纳社保的单位应一致。鉴定考试时需再提供当月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局红章为有效)一份。
2、关于派遣合同:如果是个人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还须提供另外两项证明材料,一是派遣公司和所在工作单位双方之间的协议,二是所在单位给个人开的用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四)费用
1、为了保证培训和鉴定质量,每位学员需缴纳100元押金,等培训鉴定考试合格后可凭收据退还。如果有学员鉴定考试不合格或中途退学的,押金将不予退还。
2、教材费50元/人。
3、培训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培训地址为准。
       4、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自理。
5、鉴定成绩不合格者需交相应的补考费用。
    二、报名条件
  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技能培训。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龄证明)。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需工龄证明)。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龄证明)。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需工龄证明)。
3、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工龄证明)。
(四)技师(详见附件1-3)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全省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主要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与药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培训采取网上培训、集中培训答疑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四、鉴定内容与方式
    初级、中级与高级工:
由省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进行鉴定。技术(业务)理论考核,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知应会分别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开始,希望大家尽快报名。报名时请登录http://exam.hzda.gov.cn/或登陆市发展服务中心首页http://www.hzda-jd.gov.cn/,点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完成个人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格,然后到现场审核缴费。
    2、用人单位对培训对象的资格条件应严格把关,做好报名材料的收集及审核工作。
    3、报名、联系地址:
    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2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沈老师    0571-85066936
骆老师            0571-85069916
 
附件: 1、报考技师的详细说明
      2、杭州市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技师、高级技师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报考技师的详细说明.doc
附件2:杭州市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doc
附件3:技师、高级技师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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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免费鉴定


主办: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协办:杭州市西湖区春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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