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杭州地区药品研制、生产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年3月22日 9:29   浏览次数:4151次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杭食药监人〔201124

                                                                                                                          

 

关于举办2011年度杭州地区药品研制、生产企业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系统各有关单位,各药品研制、生产企业:

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食药监人[2007]45号)的有关规定,药品研制、生产企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修满15学分(其中:必修学分5分;选修学分5分,自修学分3 年累计不得少于15学分)的要求,现就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1年度药品研制、生产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通过初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药学(包括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在我市药品研制、生产单位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药师、主管(中)药师、(中)药师、(中)药士等)。已经取得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全省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即可。

二、培训内容:

内容:(一)抗肿瘤药物的研究进展(二)制药工程学(三)欧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简介(四)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五)知识产权保护。

本次特聘请了浙大教授、知名生产企业GMP专家、法律专家为学员授课。

三、培训与考试方式:

根据全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为了方便学员学习,保证培训质量,杭州地区药品研制、生产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一采用集中报名、网上学习和集中上机(闭卷)考试形式。

四、培训费用: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8/学分,教材20/人;初次参加培训人员还须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工本费5/人。食宿费自理。

五、网上继续教育等级注册与集中报名地点、时间:

1、网上继续教育登记注册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药技人员首先须在杭州药学网上继续教育网(网址:或登陆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网站:点击网上继续教育)已参加过往年继续教育人员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管理中心,在当前网上教育里点击“2011年药学网上继续教育,选择期次学分并点击提交,生成序列号后代表此次报名成功。然后在个人管理中心”→“我的网上课堂里打印报名表格即可。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需先登记注册个人信息,再选择报名(详细流程见附件1)。

2、继续教育集中报名地点、时间

参加培训的药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缴费并领取准考证及教材。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报名表(如无打印条件,可手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时间: 416-17

地点:杭州市第一技师学院(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

六、集中上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培训考试的药技人员届时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指定的时间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集中上机考试(具体场次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528-29 (根据准考证上安排,分批次进行考试) 

地点:杭州市第一技师学院(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

七、学分授予:

参加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者,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确认后现场授予相应的学分。

八、其它事项:

1、因故未参加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年底统一至杭州参加补考。

补考报名、网上继续教育开通时间:61始;

补考时间:121718日;

补考地点:杭州市第一技师学院(杭州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

2、参加培训、考试的药技人员请仔细阅读网站上的考试须知;电脑操作不熟练者可通过网站上的模拟练习熟悉上机操作。

3、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本通知后,负责本辖区内的通知和网上注册、学习与考试宣传工作。对于学员提出须就近报名、考试的应予以支持。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可参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文件待发,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杭州市区的报名工作。各药品研制、生产等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完成在网上继续教育登记注册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统计须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并将汇总表(附件3)于2011415前上交鉴定站。

4、杭州城区的药品生产企业,统一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可提前至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

5、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作为本人职称晋升、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的必要依据。

6、联系地址及联系方法:

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439号医药大楼5

联系电话:0571-850685578506693685067016

    真:0571-85150817

人:老师、老师、老师

 

附件:1网上继续教育详细流程.doc

            2药学初级专业人员网上继续教育信息登记表.doc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doc 

 

   O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培训  继续教育  通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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